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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地怎么开引产证明

如今生育检查一般需要在固定一个地方,这样后期才能办理相关的费用报销,那么在外地怎么开引产证明?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在外地怎么开引产证明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在外地怎么开引产证明
一般这产需要去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开具引产证明,我们这边如果胎儿有问题的引产可以不用去居委会开证明需要三个以上的医生签字证明胎儿确实有问题就可以了。建议你咨询当地的医院看需要什么手续。
二、哪些情况下需进行引产手术
(一)掌握好引产的最佳时间,避免不必要的情况发生,例如:孕妇患有某种疾病,不能继续妊娠。如风湿性心脏病合并心衰者、肿瘤、精神分裂症等。
(二)经羊水穿刺诊断胎儿患有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或胎死宫内时需中止妊娠。
(三)患有糖尿病或其他严重器质性疾病的孕妇,由于自身的体质不好,继续妊娠对孕妇本身与胎儿都不利,在这种情况下,最好是考虑做引产手术为宜。
(四)孕妇羊水过多时,子宫底会急剧升高,压迫孕妇的胃,甚至使心脏移位,结果导致孕妇心悸、憋气,难以平卧,严重者还可导致胎儿畸形,这时是做引产的最佳时间。
三、引产可以休假多少天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含人工流产),其所在单位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按下列规定给予产假:三个月以下的,产假15天;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至四个月的,产假30天;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至七个月的,产假四十二天;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按正常产假处理。
《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女职工怀孕,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
女职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以上便是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在外地怎么开引产证明的相关知识,在外地引产也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开具引产证明,但是部分地区引产只需要医生签字证明即可,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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