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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还钱的人怎么对付

在去进行债务处理的时候,对于债权人来说,难免会出现债务人不按时还钱的情况,这个时候就需要维护自己的权利,那么不还钱的人怎么对付?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不还钱的人怎么对付
欠债不还钱怎么办
如果因欠债人欠债不还而发生了债务纠纷,对于纠纷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但是债务纠纷中一些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那么此时如何保护债务纠纷中的债权?
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三)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债权人命令债务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15日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即可根据债权人的申请。
可见,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以收回欠款的最大好处就是时间短、见效快。当然若债务方在法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了书面异议,则必须通过诉讼程序处理。这就可以很好的保护债务纠纷中的债权。
二、遇到借钱不还的老赖怎么办?
首先,申请执行公证的债权文书。
(一)债权人可以在形成债权债务关系时,通过公证程序将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如果债务人不还钱,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是与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仲裁决定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执行的依据。
债权公证的程序:
1、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向公证机关出具委托书;
2、公证员应当亲自办理公证事务,不得委托他人办理应有自己完成的公证事务;
3、公证人员遇有法定回避情形的应当自行回避;
4、依法送达公证书。公证书应送达给当事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并由其在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
5、签发执行证书。公证机关签发执行证书时应当核实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事实情况,以免被执行人对给付内容提出疑义,注明被执行人、执行标的和申请执行的期限。
(二)对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其次,可以申请支付令。
1、符合申请支付令的条件:
(1)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
(2)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3)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2、递交申请书。
递交申请书到债务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3、法院受理申请,发出支付令。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4、债务人不提出书面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最后,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还款。
三、欠钱不还怎么起诉?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不还钱的人怎么对付的相关内容,如果遇到了别人欠钱不还且多次催债后仍拒绝偿还的情形,那么当事人可以收集好相关证据材料,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以此来维护自身权益。如果有什么问题都可以咨询律师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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