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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写借条债务人签字有用吗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我们都知道借钱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情,往往我们还是写欠条比较好,那么债权人写借条债务人签字有用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债权人写借条债务人签字有用吗
债权人写的欠条如果是以借款事实为依据的,并且是双方自愿登记的,欠条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的,欠条就具有法律效力。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二、冒用他人姓名写借条犯法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冒用名人的姓名签名的,是属于侵犯姓名权的行为,如果是实施诈骗活动的,还有可能构成犯罪。对于被冒名人来说,在有证据证明自身并不知情的情况,就不用为冒名承担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九百九十一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三、写借条应包含哪些内容
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若采用书面形式写借条,借条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的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的规定,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从上面的文章我们可以了解到,如果借条是双方自愿,内容符合法律规定那么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债权人写借条债务人签字有用吗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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