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证据对于裁判结果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因此,证据的取得也要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那么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规定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程序有哪些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程序:
(一)侦查阶段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
第一,以法律条文的形式确定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第二,赋予了辩护人在侦查阶段的权利和地位。
第三,讯问过程中需要录音录像。
(二)检察机关公诉阶段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
(三)庭审程序中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
二、证据规则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是为保证人民法院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公正、及时审理民事案件、保障和便利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民事审判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经2001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1次会议通过,由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12月21日发布,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
三、证据三性指的是什么
证据的“三性”是指证据的合法性、客观性和关联性三大特性。
(一)证据合法性,侧重于形式,主要解决证据资格也就是证明能力的问题。
(二)证据真实性,即证据所表达的事实或内容是真实的,不是臆想或虚构的。
(三)证据关联性,是指证据与待证事实必须密切相关,具备证明待证事实的属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条规定,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证明力有无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与辩驳。
对于证据的取得,也是要依据合法的手段,这是保障了被告人的相关权益。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规定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