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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业染料给腊肉上色,夫妻双双被判刑

近期,眉山市彭山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染色腊肉”案件。
据了解,2019年11月11日,眉山市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一腌腊制品厂进行执法检查,抽样了一批腊肉,并对同批次的腊肉进行了封存。执法人员在厂房处理间铁架上发现一瓶红色粉末并进行了扣押,老板曾某某告诉执法人员,粉末为红曲红。
第一批腊肉抽样检查,常规指标并无异常。但执法人员发现,曾触摸过红色粉末的手被染色,颜色数日不退。
12月9日,该红色粉末被送检,检验结果为酸性橙ii。12月19日,执法人员将查封在烘烤间的腊肉进行了七个批次的酸性橙ii项目抽样送检,检验结果第1-3批次、第1-4批次不合格,共涉及酸性橙ii“黄腊肉”300余斤,该厂被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封。因涉嫌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曾某某、江某某于12月25日被刑事拘留。
红曲红是一种食用色素。而酸性橙ⅱ属于化工染料,在工业上主要用在羊毛、皮革、纸张等的染色。根据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发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品种名单(第五批)》文件,酸性橙ii属于名单所列非食用物质。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曾某某犯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江某某犯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对扣押的酸性橙ii及含有酸性橙ii“黄腊肉”300余斤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销毁;禁止被告人曾某某、江某某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三年内从事腊肉生产(下图与本文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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