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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式行为有哪些种类

要式行为有哪些种类
要式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银行借款合同;2、票据行为;3、工程承包建设合同;4、融资租赁合同;5、技术转让合同等合同类型。要式行为是指必须采用某种形式,才能成立生效的行为。要式行为有哪些种类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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