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负责人越权订立的合同的效力怎么样
单位负责人越权订立的合同有效。但如果合同相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单位负责人超越权等情况下,单位负责人越权订立的合同无效,对单位不发生效力,因此产生的损失,由单位负责人与合同相对方根据过错承担。单位负责人越权订立的合同的效力怎么样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条
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的人员,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对执行其工作任务的人员职权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五百零四条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