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明补办需要的材料包括户口本、身份证、离婚登记档案等。离婚证明书和离婚证的区别主要在于制作的机关不同。二婚的人去领结婚证,民政局不会收回离婚证,也不会再上面作任何记录。
一、离婚证明补办需要什么材料
离婚证明补办需要以下材料:
1.内地居民户口簿。
2.身份证。
3.离婚登记档案。
4.《申请补领婚姻证登记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5.当事人离婚证补办需要各提交二张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二、离婚证明书和离婚证的区别
离婚证明书和离婚证的区别是制作机关不同,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由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明书是指由人民法院为离婚案件当事人制作的,证明离婚案件当事人离婚事实的书面证明,由人民法院颁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二婚领结婚证时离婚证收回么
二婚领结婚证时离婚证不收回。婚姻登记的原则是自我声明、责任自负,法律并未对再婚人员(包括复婚)所持有的离婚证件作出注销或收回的规定,因此,这些人士登记结婚后离婚证由自己保管,不会强制收回的。友情提示,再婚时需要办理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同时将离婚证交回发证机关,但有的只会给离婚证上盖章或是离婚时出示,不会收回。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