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具有一定的公示效力,与后续的不动产登记直接相关联。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具有强制性,它是房地产开发商应当履行的一项法定义务,这样可以更便利房地产交易的管理。并且,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预售合同生效要件,这样也更有利于保障交易的安全。
一、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的效力
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具有一定的公示效力,如果当事人双方没有特殊约定,是否进行登记备案并不会影响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是预售的程序之一,可以一定程度上防止一房二卖。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二、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有哪些规定
目前主要有以下三点规定:
(一)所售房屋只有符合一定的条件,预售合同才能登记备案。登记备案前,登记部门会对开发商所售房屋的有关材料进行查阅,如看开发商是否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
(二)同一套房屋已出售并且合同办理了登记备案手续的,如果开发商再将该房出售给他人,则后一合同不能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因此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可防止开发商“一房多卖”。
(三)预售合同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不能办理房地产权属变更手续,即购房者要取得小产证,预售合同必须登记备案。
基于以上三点规定,商品房预售合同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有利于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能保证房地产交易的安全性。按有关规定,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后30天内应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开发商未能按时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预售合同已经生效。购房者为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前,可延期支付房款,并要求开发商说明原因。另外,即使合同登记的30天期限未过,如果购房者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该合同肯定不能登记备案,购房者也有权暂停支付房款,直至合同办理了备案手续。
三、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后如何撤销
商品房买卖合同管理是当前房地产市场和房屋权属登记管理中的一个突出问题。根据实际需要,一些城市实施了相应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制度,但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网上登记备案注销(以下简称合同注销)的认识尚不够深入和统一,以致各地的具体操作程序差异较大。
如果双方协商达成统一意见,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撤销手续。
买卖双亲自房管局交易窗口办理手续包括签署许文件(例申请书、身份证证件、撤销协议书、原合同等)。
流程如下:
(一)买卖双方带着各自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二)网签合同,房东带着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到当地房管局房屋过户机构申请撤销网 签。
(三)如果办理过程涉及到手续费应由买方承担。
(四)办理这种手续时需要本人要到场,本人不到场,需要有委托书才能够办理。
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对开发商来说具有约束的效力,同时具有一定的公示效用,有利于保障交易市场的秩序,也可以保障卖家的相关权益。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有什么效力的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