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三期能否降低其工资
女职工三期不能降低其工资。女职工处于三期的,单位不能随意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三期女职工有不能胜任工作或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等存在过错情形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三期能否降低其工资的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