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合同成立要件
保管合同成立需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交付。符合上述要件的保管合同成立。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保管合同成立要件的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