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起诉的案件不收取诉讼费,对于已经缴纳的诉讼费法院是会退还的,驳回起诉的情形包括原告缺乏诉讼能力,没有明确被告,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
一、驳回起诉的案件是否收取诉讼费
驳回起诉的案件不收取诉讼费,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二、二审驳回起诉还能再起诉吗
二审驳回起诉还能再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2条: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7条:第二审人民法院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裁定有错误的,应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驳回起诉裁定有错误的,应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三、驳回起诉的情形有哪些
驳回起诉的情形有:
1.原告自身缺乏诉讼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原告不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没有明确的被告;
4.无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5.不属人民法院主管工作的范围;
6.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其按申诉处理后当事人拒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