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权与解除权的区别
区分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权与赠与合同解除权如下:赠与合同由于是单务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合同。而解除权一般解除的是双务合同,并且是合同成立生效之后的解除权。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权与解除权的区别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