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被用人单位开除之后,是得查看自己是否有违规的情况,如果没有的话,就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那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算
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有以下标准:
(一)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二)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四)此处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条件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下列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有权取得经济补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如果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三、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有权获得经济补偿。
而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
(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如超过工资发放日期仍未支付工资,少支付加班费等。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缴纳标准低于法定标准的,均为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比如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加班不支付加班费,未经公司批准不得辞职等规定。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主要是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七)劳动合同在签署时都会约定一定的期限,若是在合同有发效力的期限范围内,护士需要解除劳动关系的,要按照规定书写解除护士劳动合同申请书,在该申请书内必须要说明想要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但是此时一般解除劳动合同都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算的相关知识,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可以得知,劳动者想要解除劳动合同的,是需要提前三十天提交离职报告。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