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放弃继承后可以反悔,但必须在遗产处理之前提出,对于当事人在遗产处理后后悔放弃继承的,法院不予承认,放弃继承的法律后果包括当事人不具备分割遗产的资格等。
一、遗产放弃继承后可以反悔吗
遗产放弃继承后可以反悔,但必须在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提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规定,遗产处理前或者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
二、放弃继承法律后果有哪些
放弃继承法律后果:
1.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即不具备分割遗产的资格;
2.放弃继承的份额,由其余继承人按份分割;
3.放弃继承权的其他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三、继承权可以附条件放弃吗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是可以放弃继承权的,而附条件放弃继承权的,要看所附的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才能确定是否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