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诈骗如何举报
受害人遭遇合同诈骗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受理后,认为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的,立案调查处理,并根据侦查的事实和证据,作出是否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决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法律、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犯罪案件的管辖作出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
1.客体是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本罪的对象是公私财物;
2.客观要件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是个人或单位均可构成。犯本罪的个人是一般主体,犯本罪的单位是任何单位;
4.主观要件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
三、什么行为属于合同诈骗
以下行为可以认定为合同诈骗:
1.虚构单位或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骗取对方财物的行为。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诱骗对方当事人与其签订合同,从而骗取财物的行为。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也无履行意图,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行为。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行为。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
其他方法是指除前述四种诈骗手法之外的其他利用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财产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