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什么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满足以下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未通过试用期考核的、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工作过程中存在法定过失的;2.劳动合同无效的;3.用人单位存在暴力或威胁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损害劳动者权益等法定行为的。满足什么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