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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下:1、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2、单位单方解除:劳动者有过错、劳动者无法胜任工作的等;3、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者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等。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有哪些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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