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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成文法与成文法的区别

一、不成文法与成文法的区别
1.含义不同
成文法指国家机关依照一定的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表现为条文形式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不成文法是指国家机关认可的、不具有条文形式的习惯。习惯法是不成文法中常见的一种。由于它不是经国家机关制定的,所以也称为非制定法。
2.分类不同
成文法与不成文法是以法的创制方式和表现形式为标准对法所作的分类。
3.形式不同
成文法只具有相对意义,即相对于规范化成文形式而言。不成文法不仅包括习惯法,也包括判例法、不成文宪法等。
二、我国最早的成文法
我国最早的成文法是《刑书》,开创了古代公布法律的先例,否定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秘密法。《刑书》是国家权力的象征,同时也有利于法律在全社会范围内得到贯彻执行,对后世有着非常深远的影响。
公元前536年3月(阴历),郑国执政子产将郑国的法律条文铸在象征诸侯权位的金属鼎上,向全社会公布,史称“铸刑书”。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有利于法律在全社会范围内得到执行。
三、法的形式
法的形式是指法是由何种国家机关,依照什么方式或程序创制出来,并表现为何种形式、具有何种效力等级的法律文件。
我国法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宪法。宪法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法律。法律包括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另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还有权就有关问题作出规范性决议或决定,它们与法律具有同等地位和效力。
3.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4.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本地区情况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即地方性法规。
5.自治区法规。
6.特别行政区的法。
7.行政规章。行政规章分为部门规章(也称部委规章)和政府规章(也称地方规章)两种。
政府规章除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还不得与上级和同级地方性法规相抵触。行政规章在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仅起参照作用。
8.国际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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