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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仲裁的仲裁是什么意思

一、国际仲裁的仲裁是什么意思
国际仲裁的仲裁是由争端当事国共同选任的仲裁人审理有关争端并作出有拘束力的裁决。
它是指由买卖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或在争议之后,达成书面协议,自愿将他们之间友好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交给双方同意的第三者进行裁决(award)。裁决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双方必须执行。通过仲裁解决国际货物买卖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是当前国际上普遍采用的方式。
因为,它较一般的友好协商易于解决问题,裁决对双方的约束力也较大;仲裁比司法诉讼有较大的灵活性。仲裁员多由国际贸易和法律专家担任,解决争端比法院快,仲裁费用也较低,裁决的结果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执行,双方解决争议的感情和气氛比较好,有利于未来业务的发展。
二、国际仲裁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国际仲裁的程序可以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有所区别,但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1.缔约方协商:在争议发生前,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争议,如果达成协议,争议就解决了。
2.仲裁协议:当事人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签订仲裁协议,确定进行仲裁解决争议。
3.仲裁庭组成:根据仲裁协议,仲裁庭由双方当事人或者由中介机构指定组成。
4.证据交换: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与争议有关的证据。
5.开庭审理:仲裁庭按照程序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进行调查,并作出裁决。
6.仲裁裁决:仲裁庭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裁决,该裁决具有法律效力。
7.裁决的执行:当事人应当履行仲裁裁决,如有不履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三、国际仲裁法庭的管辖权
1.是指仲裁机构或仲裁庭依据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约定的某种情况发生时对某一特定的争议享有审理并做出裁决的权利,是国际商事仲裁机构或仲裁庭有权对特定的国际商事争议进行审理并做出有拘束力的裁决的依据。
2.管辖权异议就是对仲裁机构或仲裁庭审理案件并做出裁决的权力提出抗辩,以否定仲裁机构或仲裁庭的管辖权。管辖权问题是仲裁程序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是否存在仲裁管辖权,对于仲裁庭和当事人都是十分关键的问题,它是仲裁程序进行的基石和条件。
3.管辖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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