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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车撞伤行人 行人不肯出院怎么办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的,有受害人的,事故责任人需要对受害人的损失予以赔偿。受害人的损失,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那么小车撞伤行人行人不肯出院怎么办?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小车撞伤行人 行人不肯出院怎么办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小车撞伤行人 行人不肯出院怎么办
(一)尽量和伤者沟通,显出诚意,不要弄僵,如果没有问题,尽量尽快出院,实际上不出院对双方都没有好处。
(二)找处理事故的交警,请他进行协调,一般情况下交警会站在公正立场上进行协调的。如果对方想赖帐,交警会不答应的。
(三)如果对方实在无理取闹,拒不出院,可以停掉住院费用,不去理他,等待去法院起诉判决。
(四)国家保险法对于车祸出现的伤情,何种病、何种伤,一般治疗多久、需要用去多少钱、在什么医院治疗,都是有要求的,保险公司也会根据这个伤情及治疗记录来赔偿的。
二、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二)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实际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当事人的误工损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而无固定收人者则按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有两点需要明确
(一)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
(二) 该固定收入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人,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
综上所述,如果受害人的治疗已经结束了,而受害人还赖在医院不肯出院的话,当事人可以请医院开具出院证明,证明对方已经可以出院了。以上便是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小车撞伤行人 行人不肯出院怎么办?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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