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日常医疗活动当中,患者是当然享有了解自己病情的权利,当今人们一般成为患者的知情权,医院若侵犯了患者的权利,需要提供赔偿。因此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关于侵犯患者知情权的法律责任的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侵犯患者知情权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法律规定,侵害患者知情权的法律责任有三种,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要明确其责任,就应该首先弄清楚医患关系。医患关系是一种很特殊的关系。医患法律关系是指受医事法律所调整的以医生、医院和患者之间的权利义务为主 要内容的一种社会关系,具体而言,医患法律关系是指作为医疗方的医院和医生在提供医疗服务、为患方实施诊断、治疗的医疗行为过程中,医疗方和患方在共同的目的指引下达成的一种特殊类型的合同法律关系,是医患双方人身、财产关系与医事法律相结合的产物。
有关部门应该严格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严肃处理,追究其民事、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并承担相应的赔偿。
二、侵犯患者的知情权包括哪些方面?
患者知情权被剥夺的原因包括很多方面:患者一般由于由于缺乏足够的专业知识,患者通常处于弱势、不平等地位。对于需要进行什么检查以及用药、治疗方式,都由医生自我作出单方面决定,患者只有盲目配合或执行,理解不理解,懂不懂都配合医方的治疗。现在人们的心态,只要出现毛病无论大小都喜欢去大医院就医,造成大医院医疗资源相对短缺,小医院门可罗雀。大医院的医生分身无术,超负荷运转,没有闲暇时间向患者解释病情情况、预后、转归、治疗方式、自己注意的事项等问题,导致很多患者对于自己就医治疗的全过程没有足够的了解,病因、病理、治疗方式根本都不了解。
患者的知情权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根据我国卫生医疗法律法规,患者是有权了解自己的具体病情、诊断的名称,依据、治疗情况及经过;有权了解医生准备实施的手术方式、风险、适应症、进行什么样的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适应症、有什么禁忌症、疗效的评估、治疗的风险、会发生什么样的情况、并发症发生几率、治疗方式的选择、优劣性的对比;患者可以同意或者不同意医生准备所做的检查、治疗方案等等,有权知道保守、手术治疗对比,有权选择治疗方式、对医院的规章制度、诊疗方式进行了解;可以了解自己应当签字的法律后果;有权了解医疗费用具体项目、项目、必要性。
患者对个体的病况和医治方法享有知情权,相应的医师就有对患者详尽告知的责任。即医师有经过患者同意后才可进行有关检查、治疗的责任;并且有回答患者对医治有关疑问的责任;有告知后防止患者发生心理隐患影响的责任。
医师在对患者实行告知的时候,也要注意适度,以防止对患者的疾病医治和恢复减少不良影响为宜。医师可以向患者近亲属或其他联系人介绍病况,这视为对患者知情权维护的延伸。
要保证患者的知情权,除了靠医疗职业加强自律外,更需要制度的保证。立法部分应赶快完善有关的法律规定,政府有关方面也要完善监管办法,加大法律力度。经过加强监管,平衡医患两边的权利责任联系,充足保证患者在医疗过程中的知情权。
三、侵犯患者知情权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一)侵犯患者的医疗行为知情权。
患者对在医疗行为中关于自己的病情(疾病的诊断结果,对患者的病情轻重、痊愈的可能性)医疗措施(措施的性质、理由、内容、预期的诊疗效果、医疗方法对患者的侵袭范围)医疗风险(医疗行为可能伴随的风险、发生的几率和危险结果预防的可能性,如药物的毒副作用、手术的并发症,特别是医院的医疗设备,医师防止危险发生的能力等)等享有知情权,医疗机构有告知义务,包括相关手术、相关检查。
(二)侵犯患者的医疗费用知情权。
患者在检查、治疗前有权知道收费标准,以便作出合理选择;治疗结束后,有权查阅医疗费用明细表。
(三)侵犯患者的医疗资料知情权。
患者有权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对病历资料享有知情权,医疗机构有提供的义务。可以复印的病历包括门诊、急诊病历,住院病历中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手术同意书等记录患者客观情况的客观病历。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记录、病程记录等。
(四)侵犯患者的医疗争议知情权。
发生医疗争议后,患者或其家属应有权参与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鉴定组成员,要求有利害关系的鉴专家回避的权利。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患者享有与医疗机构共同封存现场实物、同时,患者对医疗事故、医疗过失行为等享有知情权。
综上所述可知,小编总结出侵犯患者知情权的法律责任有三种,分别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以上便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侵犯患者知情权的法律责任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