败诉对方律师费一般不需要付,一般由自己承担,特别案件除外,是可以要求对方来承担律师费的。败诉律师费的计算是按照诉讼标的收取代理费用,按双方约定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
一、败诉对方律师费需要付吗
败诉对方律师费一般不需要付。律师费通常都是委托人支付,通俗讲就是谁请律师谁付费。但是在部分案件中,比如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律师费承担主体的;或者在某些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案件等,原告在诉状中要求被告承担因调查、制止侵权行为而发生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法院可以判决由败诉方承担。另外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则在起诉或仲裁时,关于律师费的诉讼请求一般都会得到支持。
二、败诉律师费怎么算
败诉律师费的计算是按照诉讼标的收取代理费用。律师已经提供法律服务,即使败诉仍需要交纳代理费用。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律师费的收取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而不是根据官司的输赢收费。如果委托人与律师签定了“风险代理合同”的话,按合同内容执行,否则,即使官司败诉委托人也要支付律师费。《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第四条规定,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三、律师费是先付还是后付
请律师费用是先给还是后给都是可以的,因为这是根据双方当事人协商来进行确定,正常委托是先支付和办理委托程序。如果是风险代理人,首先要办理手续,等待胜诉后再付款,如果败诉,则不予付款。然而,风险代理人应该收取更高的费用。通常是10%甚至更多。
至于律师费是先付还是后付,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这个由当事人与律师协商确定。实践中,律师费可以约定事前支付;也可以选择事后支付;还可以选择事前交一部分,事后再交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