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车祸死亡的人做尸检是法律程序,但不是必经程序,只有当事双方对死者死因有疑问,或者办案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才需要进行尸检。出车祸死亡的人做尸检需要征得家属同意,如果该交通事故涉及到刑事责任的则不必征得家属的同意。
一、出车祸死亡的人做尸检是法律程序吗
出车祸死亡的人做尸检是法律程序,但不是必经程序。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二、出车祸死亡的人做尸检需要家属同意吗
出车祸死亡的人做尸检需要征得家属同意,《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规定,检验尸体不得在公众场合进行。检验中需要解剖尸体的,应当征得其家属的同意。解剖未知名尸体,应当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检验尸体结束后,应当书面通知死者家属在十日内办理丧葬事宜。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的应记录在案,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由公安机关处理尸体,逾期存放的费用由死者家属承担。
三、出车祸死亡的人做尸检需要注意什么
出车祸死亡的人做尸检需要注意如下事项:
车祸属于交通事故,尸检不是处理交通事故的必要程序。需要验尸的具体事项:
1.当事双方对死者死因有疑问,或者办案机关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在死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
2.如果该交通事故涉及到刑事责任,则公安机关有权不经过家属同意直接解剖尸体。
3.为了保证尸检过程的公正性,家属是可以在场的,但考虑到家属往往不是医学专业人士,对过程是否符合医学解剖程序难以做出专业判断,且解剖现场的特殊性,家属的感情是无法承受的,故建议家属可以委派医生朋友或医疗律师观察尸检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