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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出租没有上岗证怎么处罚

所谓的车辆营运证,属于一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机构根据相关的申请,经过合法审查以后,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办法的一种运输经营许可证,日常生活中比较常见,那么,开出租没有上岗证怎么处罚?下面看看小编介绍吧!
一、开出租没有上岗证怎么处罚
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处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依据《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
(二)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
(三)使用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
(四)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
二、什么是车辆营运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所说的“车辆营运证”,是指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经依法审查,依照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第二十五条规定,决定向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的车辆营运证。
值得注意的是,该条例规定的车辆营运证与目前使用的《道路运输证》名称不同,但其性质和作用是一样的,其制式、配发、使用、监管除了应当遵守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外,其他可以继续沿用《道路运输证》的有关制度
三、车辆营运证的申请材料
(一)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三)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四)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检测合格证明复印件;拟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投入时间等内容;
(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以上是一篇关于“开出租没有上岗证怎么处罚”方面的文章的介绍,主要介绍了开出租车没有上岗证的处罚,还有车辆营运证的概念以及车辆营运证的申请材料。除此以外,对于车辆营运证方面的法律问题,可以自行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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