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债务股东可能承担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有限公司债务股东可能承担责任的情形有:公司与股东的资金混同,并持续地使用同一账户的;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业务持续地混同;股东资产与公司资产混同;股东业务与公司业务混同;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等。有限公司债务股东可能承担责任的情形有哪些的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二十一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