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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是去劳动监察大队吗

一、劳动仲裁是去劳动监察大队吗
劳动监察大队不可以进行劳动仲裁,劳动仲裁要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
劳动者应该到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去申请劳动仲裁。在申请劳动仲裁之前可以先申请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二、劳动监察大队的属性是什么
1.法定性。劳动保障监察的规则都是直接由法律规定的。劳动保障监察的主体必须严格依据法律进行监察执法活动。接受监督检查的单位,根据劳动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
2.行政性。劳动保障监察是行使行政权力的具体行政行为。其做出的行政处理决定或行政处罚决定,被监察主体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3.专门性。劳动保障监察是由法定的专门机关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
4.强制性。劳动保障监察是代表政府实施的,具有国家强制力,被监察主体不得拒绝。
三、劳动监察大队的管辖范围是什么
友情提醒您·,劳动监察大队的管辖范围是:
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4.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实行“归口管理、属地管辖、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筑、交通、水利等行业,分别由所在行业的主管部门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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