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柱式旋臂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是什么?
1.严禁超载。
2.作业时,起吊劈下禁止站人。
3严禁拖拽重物(即当所吊重量没有离开地面时,不能按动回车和水平移动按钮)
4.当室外使用时,应增加可靠的防雨措施。
5.机器的工作温度是—25℃—+40℃,湿度≤85。
6.严禁吊运有有毒、易燃、易爆的金属材料。
7.使用前检查各连接部分是否连接牢固,装配是否符合要求,电源是否符合规定,电路是否正确,制动器和限位装置是否灵敏可靠,导绳排绳是否平稳,运行小车是否跑偏,车轮踏面与导轨是否接触,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
8.操作人员要经过岗位培训,持证上岗。
9.如果存在以下情况之一,不得进行操作:
(1)过载或物体重量不明,斜拉、斜拉物等。
(2)电动葫芦存在影响工作的缺陷或损伤,如制动器、限位器失灵、吊钩帽、防松器损坏、钢丝绳损坏达到报废标准等。
(3)捆绑和悬挂不牢固或不平衡可能导致滑动。重物棱角与钢丝绳之间不加衬垫等。
(4)作业地点昏暗,无法看到场地和被吊物。
10不得使用限位器停车,不得在吊重物时调整制动器,进行检查维修。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负荷时,应先进行较小高度的短程试吊再吊至低高度。12卷筒上的钢丝绳要保持超过3圈的安稳圈。
13本电动葫芦不得拆卸安稳装置。
操作中如有异常响声,则按先停车,后检查,排除故障后再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