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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清算企业破产程序

公司经营不善的情况下,在外面负了债务,很多债权人就会向法院申请破产,破产到底是清算还是重组呢?该怎么走程序呢?因此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法院清算企业破产程序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法院清算企业破产程序
破产清算的程序:
一、成立清算组
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二、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
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三、破产财产分配
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四、清算终结
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五、注销登记
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二、破产程序需要多少时间
没有法律规定具体的时间,一般时间都会比较长,甚至几年。破产法中只是明确了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
《破产法》第十条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
三、申请破产后需要还债吗
申请破产后需要还债,要以公司现有的资产清偿。首先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接着按下列顺序清偿:
1、所欠职工的工资甚至包括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规定的应当支付的补偿金;
2、欠缴的除前项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费;
3、破产债权。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破产的程序比较复杂,而且时间也比较长,短的一两年,长的可能是3年以上,以上便是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法院清算企业破产程序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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