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得好,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家长对孩子的成长越来越关系,但是依然有一些家长责任意识淡薄,对孩子的道德素养和法治教育都不到位。更多关于学生被判刑 能否开除的相关知识,接下来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学生被判刑 能否开除
对触犯国家刑律,构成刑事犯罪者。学校可酌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这里是可以并非必须。因此,被判刑的大学生并不一定非得受到开除学籍的处分,但被判了缓刑,说明其悔改好、主观恶性轻,可以建议学校从教育挽救的角度出发,考虑暂不对其开除学籍。这要看学校的规章制度及与学校的协商。
二、刑事案件中处理的涉案财物的种类
刑事案件中的涉案财物,司法实践中常用的提法是“赃款赃物”,而我国《刑法》中对于刑事案件中的涉案财物的处理原则主要体现在其第六十四条之规定:“犯罪分子违法犯罪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这一条文中提及的刑事案件中的涉案财物有: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财物、被害人的合法财产、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罚金。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财物,可能是被害人的合法财产,或违禁品或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这两者之一,也可能都不是,如非法经营、非法行医的犯罪违法所得就是此种情况。
司法实践中,犯罪分子的犯罪所得是赃物赃款,行贿人打算用于行贿的财物往往也被认为是赃款赃物,甚至犯罪分子用于作案的工具等也可以说是赃款赃物。究竟何为赃款赃物?我国刑法上并没有规定,只在《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以后,对被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一律没收,上缴国库。”而这里的赃款赃物还是根据判决书所作的认定,因此,其认定主体既可以是公安机关,也可以是检察机关、法院,而对于人民法院的审理具有意义的刑事案件涉案财物主要是刑法第六十四条提到的这几类。因此赃款赃物的特征在其赃性,它仅仅是一个程序性的概念,具体包括哪些内容,没有必要作明确的限制。
三、刑事案件判决退赔如何执行
刑事判决书中责令被告人退赔的, 受害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数量增加,青少年犯罪通常是因家庭和教育的缺失之下,走上了一条不归之路。以上就是由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学生被判刑 能否开除的介绍,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想要了解的,欢迎咨询律师,给您提供专业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