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离开关操作的规定 (1)隔离开关操作前应检查断路器、相应接地开关确已拉开并分闸到位,确认送电范围内接地线已拆除。
(2)隔离开关电动操动机构操作电压应在额定电压的85%~110%之间。
(3)手动合隔离开关应迅速、果断,但合闸终了时不可用力过猛。合闸后应检查动、静触头是否合闸到位,接触是否良好。
(4)手动分隔离开关开始时,应慢而谨慎;当动触头刚离开静触头时,应迅速。拉开后检查动、静触头断开情况。
(5)隔离开关在操作过程中,如有卡滞、动触头不能插入静触头、合闸不到位等现象时,应停止操作,待缺陷消除后再继续进行。
(6)在操作隔离开关过程中,要特别注意若绝缘子有断裂等异常时应迅速撤离现场,防止人身受伤。
(7)电动操作的隔离开关正常运行时,其操作电源应断开。
(8)禁止使用隔离开关进行下列操作:①带负荷分、合操作;②配电线路的停送电操作;③雷电时拉合避雷器;④系统有接地(中性点不接地系统)或电压互感器内部故障时,拉合电压互感器;⑤系统有接地时拉合消弧线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