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抵押权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1.主合同无效造成抵押合同无效;抵押合同本身无效或可撤销。
2.以不得设定抵押的财产设定抵押的,抵押无效。
3.未经共有人同意的,抵押无效。
3.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放弃抵押权顺位、抵押权变更可能会丧失抵押。
5.债权人知道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设定的抵押无效。
6.约定不明确的抵押不成立。
7.事后恶意串通的抵押,可撤销。
8.禁止流押,反之流押的抵押无效。
9.监护人以被监护人的财产设定抵押应属无效。
10.超过主债权诉讼时效的抵押权丧失。
11.禁止流通或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的抵押无效。
1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提供的抵押可能无效。
13.违章建筑的抵押无效。
14.对外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
二、抵押权抵押合同无效时有什么后果
抵押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抵押权就无效。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三、抵押权必须登记吗
抵押权必须登记。民法典规定,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