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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上没有写一式几份有效吗

在现实生活中,针对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合同,往往都是一式两份的,一般当事人双方各拿一份,那么合同上没有写一式几份有效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合同上没有写一式几份有效吗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合意,最好一式两份,如果只有一份的,只要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字也有效。
合同生效应当具备以下要件:
(一)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缔约能力,才能成为合格的合同主体。若主体不合格,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二)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意思。合同成立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往往难以从其外部判断,法律对此一般不主动干预。缺乏意思表示真实这一要件即意思表示不真实,并不绝对导致合同一律无效。
(三)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主要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合同的内容合法,即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及其指向的对象即标的等,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二是合同的目的合法,即当事人缔约的原因合法,并且是直接的内心原因合法,不存在以合法的方式达到非法目的等规避法律的事实。
(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
所谓形式要件,是指法律、行政法规对合同形式上的要求,形式要件通常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但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将其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时,便成为合同生效的要件之一,不具备这些形式要件,合同不能生效。当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合同的效力有哪四种
合同的效力有:有效、无效、效力待定和可变更可撤销四种。有效和无效的逻辑关系为对立关系,在其中间存在效力待定合同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两种状态,该两种状态是有条件的有效合同或者无效合同,视条件是否成就具体而定。
有效合同,是指具备了合同的生效要件,能够产生合同当事人预期法律效果的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成立后,因行为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欠缺而使合同的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有待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承受人进行追认,追认之后即成为有效合同,不予追认则为无效合同。《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效力待定合同分两种情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有待其法定代理人去追认;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有待被代理人去追认。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成立后,因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存在可变更或撤销的法定事由,当事人一方或者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一经撤销则成为无效合同,不被撤销则为有效合同。
三、合同效力的特征
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具有效力,才受法律保护。
合同效力表现为对特定主体的约束力和强制力。但在一定的条件下涉及第三人。
合同的效力是法律赋予的,是法律效力的体现。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合同上没有写一式几份有效吗的相关知识,根据法律的规定,一般情况下签订的合同都是一式两份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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