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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臭氧尾气分解器使用要求

工业用臭氧尾气分解器使用要求
1.臭氧尾气消除装置一般采用高温加热型或加热催化型尾气消除装置。
2.高温加热型尾气消除装置,宜符合下列规定:
◆臭氧投加量大于100kg/h的城镇给水、污水、再生水和工业区废水处理厂、含有工业污水的城镇污水处理厂,臭氧系统尾气处理装置应选用高温加热型。
◆高温加热型臭氧尾气消除装置处理量应满足臭氧投加量的要求,可不设置备用设备。
◆高温加热装置反应腔体温度应不小于350℃。
◆高温加热装置内臭氧气体停留时间应不小于2秒。
◆高温加热装置宜采用前端热量回收系统,节约电耗。
◆采用高温加热型尾气消除装置的,尾气消除装置宜集中布置在臭氧尾气消除量位置附近。
3.加热催化型尾气消除装置,宜符合下列规定:
◆臭氧投加量小于100kg/h的城镇给水、污水、再生水处理厂,臭氧系统尾气消除装置宜选用加热催化型。
◆加热催化型臭氧尾气消除装置处理量应满足臭氧投加量的要求,必须设置在线备用设备。
◆加热催化装置宜设置在室内。
◆加热催化装置进气端应设置加热除湿器,防止水汽进入催化反应室。
◆加热催化装置出气端应设置臭氧尾气臭氧浓度探头,防止催化剂失效,出气臭氧浓度超标。
◆催化剂应能方便更换。
◆采用加热催化型尾气消除装置的,臭氧尾气间宜设置在在臭氧接触池池顶,就地处理臭氧尾气。
关键词:尾气处理装置 催化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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