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产假法律法规怎么规定的
大理州产假法律法规的规定是: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其中,女方延长生育假60天,男方给予护理假30天。产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大理州产假法律法规怎么规定的的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