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小时工工资标准
广东小时工工资标准如下:1、广州市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18.3元/小时;2、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14.4元/小时;3、汕头、惠州、江门、肇庆市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13.3元/小时;4、韶关、河源、梅州等十一市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12元/小时。广东小时工工资标准的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