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厂房拆迁职工怎么赔偿
如果员工愿意随着厂房搬迁的,应该给予一定的安置费。如果不愿意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厂房拆迁如何纳税
1.企业厂房拆迁,首先要将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转入清理。收到的政府补贴不计收入应转入固定资产清理。
2.因为不是销售固定资产,所以不用交纳营业税。但要根据清理后的具体情况,看是否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如果固定资产清理后的余额为贷方数,则转入营业外收入,视企业盈利状况,有可能交纳企业所得税;如果固定资产清理后的余额为借方数,则转入营业外支出,这种情况要到税务局办理固定资产报废手续,允许税前抵扣。
3.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1)转入清理注销固定资产原值,已提折旧和已提减值准备
(2)清理中支付清理费用
(3)收到政府补贴
(4)结转固定资产清理科目余额
三、租房拆迁租户能否获得赔偿
租房拆迁,租户如果租赁的是私人房屋,不可以获得拆迁补偿,但可以获得租金退还或相应的租房合同的违约赔偿。如果的是租赁公房,按照各地的拆迁政策,可能可以获得相应的搬迁、安置的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