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去看守所探望
去看守所探望的方式如下:
辩护律师持律师事务所(或法律顾问处)的工作证和有固定格式的专用介绍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其他辩护人持有人民法院专用介绍信,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
人犯的近亲属,在人犯未被判决前,在经办案机关同意和公安机关批准后,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辩护律师和近亲属与人犯会见的,需要遵守看守所关于会见的相关规定。
二、看守所在押人员享有哪些合法权益
看守所在押人员享有如下合法权益:
1.人身权利。
2.合法财产不受侵犯的权利。
3.选举权。
4.宗教信仰自由权。
5.基本生活保障权。
6.卫生保健权。
7.检举、控告、申诉权。
8.取得赔偿权。
9.与近亲属会见和通信的权利。
10.立功受奖的权利。
11.刑事诉讼的权利。
三、看守所一般关多久的人
看守所一般关人的时间需要分情况而定:
1.若不涉及犯罪,只是行政拘留,最多予以二十日的拘留。
2.若涉嫌犯罪,包括刑事拘留期限+逮捕后的侦察羁押期限+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在看守所的时间一般是五、六个月。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