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主体与客体?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主体与客体:主体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客体是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该罪在主观上是故意;该罪的客观方面为聚众扰乱公共场所或交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主体与客体?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