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履行合同拒不履行的情形
履行合同拒不履行的情形如下:
1.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2.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3.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
4.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合同履行应遵循的义务
法定义务:是指法定合同义务,即当事人即使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依据法律规定也应承担的义务。
1.通知义务:即合同当事人应将自己履行义务的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当事人。
2.协助义务:指合同当事人应协助对方履行义务,以使合同能顺利履行的义务。
3.方便义务:指为对方履行合同义务提供方便的义务。
4.减损义务:即合同法中的“防止损失扩大”,是指由于主客观原因而使一方遭受损失时,遭受损失的一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止损失的扩大。
5.保密义务:指合同当事人负有将通过确立合同关系而了解到的对方的秘密予以保守的义务。
三、合同履行的原则有哪些
合同履行的原则是全面履行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情势变更原则。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必须按照约定全面履行约定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