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承人公证费用收费标准
公证费是公证服务证明民事协议、收养关系、事实和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的费用。
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部门可以根据本区域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收费波动范围内,确定本区域的详细收费标准,并报国家计委备案。
一般的财产继承、捐赠、遗赠证明的费用标准如下:
1.按照收益20万元以下的1.2%;
2.超过20万元但50万元以下的,按1.2%收取公证费;
3.超过50万元但500万元以下的,按0.8%收取;
4.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0.5%;
5.超过1000万元的为0.1%。
二、遗产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材料办理
遗产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说明办何公证,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以及有关的家庭情况;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中已死亡的要提供死亡证明,宣告死亡的提供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
4.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
5.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证明;
6.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三、继承人的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