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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注意哪三点

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不签署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劳动者双倍工资。那么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注意哪三点?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注意哪三点
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明确当事人的义务与权力,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等;
(二)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三)其他注意事项。
二、劳动合同该怎么履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二)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三)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四)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五)劳动合同履行中的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三、劳动合同是否要去劳动局备案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局备案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公司要给员工办理五险,劳动合同部分地区是要去劳动局备案的。
(一)辖区内企业以及外地的外商投资企业驻辖区内分支机构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的。
(二)劳动合同备案时申报所需要的材料:
1、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是法人单位的,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不是法人单位的,同时提供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授权委托书;
2、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一式四份)及劳动合同文本;
3、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十日内被新用人单位接收的,持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
5、用人单位合并、分立、兼并、合资、合作及改制等过程中职工集体转移工作单位的,持相关文件或证明;
6、变更劳动合同的,持原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劳动合同变更(续订)花名册(一式两份)、劳动合同文本;
劳动合同的备案,需要自结合实际进行处理,因为国家的有关的法律对于此类问题的处置并没有详细的规定,自己需要多加了解,但是只要自己的进行的合理的处置,那么有关的合同就不会存在问题的,因此自己需要积极的注意其中的细节处理,减少错误的发生。
总而言之,签署劳动合同需要注意好合同内有无明显不公平的条款。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注意哪三点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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