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法律法规中,16岁属于未成年人,强奸未成年人属于猥亵罪。在司法实务中,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有可能对强奸罪的犯罪分子从重处罚。那么十六岁强奸未遂怎么判刑?以下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十六岁强奸未遂怎么判刑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十六岁强奸未遂怎么判刑
我国刑法规定,满16岁不满18岁的属于完全负刑事责任的年龄阶段的。也就是说可以构成刑法中所有的犯罪,必须承担对其所犯罪行承担刑事责任。只是可以从宽处罚和不适用死刑的原则。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二、强奸罪的从重处罚情形有哪些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3人以上)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注意:a这里是妇女不是幼女;b必须在公共场所当众。c这里的当众不包括犯罪人,一般也不包括被害人。d当众不一定是用眼睛看)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注意:a这里的“二人”不是指共犯的特殊形式,因此一个17岁的男子和一个13的男孩轮奸妇女的,17岁的男子要承担二人以上轮奸的责任。b轮奸未遂的定罪适用普通构成、量刑适用加重构成未遂)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注意:这里的“致使”包括故意和过失,但必须强奸行为和加重结果具有直接性的因果关系,因此强奸致人自杀的属于酌定情节,而不是这里的法定加重结果。)
三、强奸犯罪未遂的分类
强奸未遂包括两种类型
(一)实行终了的强奸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强奸未遂。
1、实行终了的强奸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将犯罪的实行行为实施完毕,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没有得逞。
2、未实行终了的强奸未遂,是指行为人在实施行为的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客观因素的介入,导致行为人不敢或不能把行为实行终了,以致犯罪没有得逞。
(二)能犯强奸未遂和不能犯强奸未遂。
1、能犯强奸未遂是指根据犯罪时的主客观情况,犯罪行为本来有可能得逞,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因素的介入使犯罪没有得逞。
2、不能犯强奸未遂,是指由于行为人主观认识上的原因或行为手段或行为对象等原因,犯罪不具备得逞的客观可能性。
当受害人在受到侵害后,应该及时报警处理,并及时保留相关证据,运用法律的手段进行维权,保护自身的权益。以上就是由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十六岁强奸未遂怎么判刑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