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汽车品牌的增加,消费者有了更多的选择,对于车位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小区内的车位纠纷也越来越多。那么小区车位纠纷怎么处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小区车位纠纷怎么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建筑区划内在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之外,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增设的车位,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三款所称的车位。”
物业公司是受全体业主委托管理小区物业的,受全体业主委托收取停车费应是其职责范围。收取的停车费一部分是作为物业管理成本和交纳的税金,一部分作为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也就是说虽然增设的停车位是全体业主共有,但不代表是每个业主单个所有,业主对车位行使共有权,也可以体现在对共有车位收益的分配上。
如果停车不交费,可能导致两个不良后果:一是车位管理失去经费来源;二是侵害了其他无车业主的利益,因为无车业主没有占用车位,但也是车位的共有人,理应在经济上获得补偿。
二、车库纠纷问题找哪个部门
地下车库的产权归属有三个可能性:
(一)归开发商的部分:如果开发商在建设地下车库的时候,成本和面积均没有分摊到建设成本中去,则其产权是完全归属开发商的,业主没有所有权。
(二)归业主的部分:如果地下车库的建设成本或面积分摊到了社区的开发成本或销售面积中去了,则这些车库归全体业主所有。
(三)归政府:作为一个小区的开发建设,需要设计一定面积的地下空间用做人防工程,所有小区都有,开发商经常拿地下车库充当人防,这样的话,车库的所有权在区人防办。
1、不得销售的公共配套设施。
2、可以销售的公共配套设施。
3、非住宅区的配套设施。
4、利用人防工程进行改造成的下车库。
三、车位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一)原告起诉。
(二)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三)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四)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五)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六)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七)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八)判决宣告。
在司法实践中,一部分民众在处理车位纠纷或其他民事纠纷的时候,由于没有妥善选择处理方式,可能会进一步激化矛盾,因为车位纠纷造成的打架都甚至是刑事犯罪也屡见不鲜,在这里一定要提醒大家,处理民事纠纷是不能逾越法律底线的。
总而言之,虽然都属于小区内部的车位,但是也分为私家车位和公共车位几种类型,不能长时间的停靠在小区内的公共用地上。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小区车位纠纷怎么处理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