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生活中,往往可能需要与法院打交道,强制执行就是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讲,由人民法院采取措施保护当事人的一种行为,这也是为了避免当事人的利益受到损失而采取的一种强制执行措施。那么申请强制执行后多久失效?下面小编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一、申请强制执行后多久失效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期限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申请强制执行还能调解吗
可以进行调解。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根据以上的法条可以得知,即使在执行过程中了,双方之间还想进行调解的,还是能进行调解的,然后调解达成的,作成调解协议书,然后还需要执行人将调解协议的内容计入笔录中。
三、强制执行对方无财产如何办
(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法院可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逾期被申请执行人仍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也可以由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自觉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如果在法院采取了上述措施后,仍无法执行的,则可由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等以后发现了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以上就是关于申请强制执行后多久失效的相关介绍,如果要向人民法院要求强制执行的话,是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具体还是要看案件的审定情况,这部分费用是由被申请人承担。对此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建议可以咨询一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