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能委托他人处理吗?
交通事故能委托他人处理,交通事故案件处理过程中,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有关事务。但接受处罚等不能由他人代办的事项,只能亲自处理,不能由他人代办。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对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
二、去交警队处理交通事故需要什么材料?
去交警队处理交通事故需要:
1.当事人的驾驶证、身份证、行驶证、车辆来历证明、保险单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伤害事故前收入证明;
3.调解时当事人双方须提供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住(出)院证明、护理人员工资收入证明等。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三、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时间是多久
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时限一般是一到三个月,具体时间以事故的具体情况为准。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交通事故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案件,应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