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拆除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对于行政机关的违建拆除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一般是六个月,从当事人知道该拆除决定之日起开始计算;但当事人已经申请行政复议,且收到复议决定书的,则可在十五日内起诉;如果复议机关逾期未作出决定的,则可在复议期满的十五日内起诉。违建拆除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是多久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