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对于财产的继承,是要按照遗嘱继承的。遗嘱也是需要一定的法定形式才会生效,否则就会不生效。那么遗嘱不生效的情形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遗嘱不生效的情形
遗嘱不生效的情形有:
(一)遗嘱被撤销或者被伪造、篡改;
(二)遗嘱的内容不符合法律强制性规定;
(三)遗嘱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四)遗嘱的内容不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五)遗嘱处分的是他人财产的等。
二、遗嘱可以约定继承人不得处分遗产吗
继承遗嘱可以约定继承人不得处分遗产。遗嘱是根据当事人自己的意愿订立的有自主决定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三、有遗嘱的遗产怎么继承
遗产继承有遗嘱按照遗嘱进行,没有遗嘱的,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法定继承的使用范围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遗嘱的生效的是要符合一定的形式要件,例如有见证人在场签名等,否则就会变成无效遗嘱。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遗嘱不生效的情形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