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传承人申请流程
非遗传承人申请流程:申报者向所在行政区域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其逐级上报省级文化行政部门,经同级人民政府核定后,向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申报,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后通过媒体将推荐项目进行30天的社会公示,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公示结果,拟订入选名单,经部际联席会议审核同意后,上报国务院批准、公布。非遗传承人申请流程的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第十条申报者须提交以下资料:(一)申请报告:对申报项目名称、申报者、申报目的和意义进行简要说明。(二)项目申报书:对申报项目的历史、现状、价值和濒危状况等进行说明。(三)保护计划:对未来十年的保护目标、措施、步骤和管理机制等进行说明。(四)其他有助于说明申报项目的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