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捕后可以办取保候审吗
	批捕后可以办取保候审的,但除非是批捕以后的侦查羁押期限届满,公安机关还没有完成侦查工作,除了情况以外,批捕后办理取保候审的可能性不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坐牢有案底吗
	取保候审坐牢不一定有案底。取保候审后如果检察院做出不予起诉的决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是不会留案底的。但取保候审之后如果判刑的是会留下案底的。
三、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标准
	1.保证金的起点为1000元。
	2.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等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3.取保候审保证金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统一收取和管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决定机关应当以保证被取保候审人不逃避、不妨碍刑事诉讼活动为原则,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